京華時報訊(記者張靈)昨天,北京市教委發佈通知,首次公佈北京市學生金帆藝術團和北京市學生金鵬科技團管理章程。明確規定,金帆團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商業性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藝術考級。
金帆團是代表首都教育系統藝術教育最高水平的學生團隊,目前共有94個,由器樂、聲樂、舞蹈、戲劇等分團組成,參與學生數以萬計。
金鵬團是由北京學生活動管理中心負責管理的北京市中小學生科技團隊,簡稱“金鵬團”,由機器人、模型、生命科學、天文、地球與環境、電子與信息等項目分團和校外分團組成。
通知規定,金帆團和金鵬團均須經評審認定後,由市教委命名。北京學生活動管理中心每三年對金帆團和金鵬團進行驗收和評審。
根據通知,申報承辦金帆團的學校須具有北京市中小學藝術教育特色學校稱號。由市教委命名的金帆團承辦學校,要按要求接受驗收評審。驗收不合格的,取消金帆團承辦學校資格。
市教委向市財政申請專項經費對金帆團給予補貼,專款專用。區縣教委每年要安排專項經費,對學校金帆團訓練、演出、交流、設施設備等予以保障和支持。不得強制或變相要求學生自費購買、更換樂器、服裝、道具等裝備。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商業性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藝術考級,訓練、演出不得影響學校的教育教學秩序。 (原標題:金帆團不得組織學生參加藝術考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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